一、準考證一律由考生本人自行在網(wǎng)上打印。
1、打印時間: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至考試結束前,均可打印。考試時間見本網(wǎng)相關考試報名文件。
2、打印方法:考生登陸本網(wǎng)站,點擊“便捷通道”欄目下的“準考證打印”圖標后,按提示操作。用姓名、身份證號打印準考證,不需要網(wǎng)上注冊。
3、全省考點由省統(tǒng)籌安排,請考生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二、為確保您順利考試,特殊提示:
1、考生須在考前30分鐘內入場,遲到不得入場。請務必遵守入場時間。
2、考生務必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二者缺一不可,否則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丟失的,須提前到當?shù)毓矙C關辦理。
3、請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生須知,考生務必嚴格遵守考場紀律?紙鲎鞅撞辉倬妫攬鲋苯硬樘,并通報考生所在單位。一般違紀的取消考試成績,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假證件、替考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的,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凡因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旁窺、交頭接耳等產(chǎn)生的雷同試卷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荚嚻陂g有擾亂考場及考試工作秩序、威脅、侮辱、誹謗、誣陷他人等行為的,交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為維護考試秩序和考試紀律,考生不得提前退場,否則按違紀處理。廣大考生應自覺維護人事考試紀律,當場監(jiān)督和舉報違紀違規(guī)行為,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huán)境。
5、全省考場實行電子屏蔽和偵測,并使用“隱形耳機探測器”,快速有效地偵測手機、對講機、有線、無線耳機等通訊工具作弊行為。考試期間考生必須關閉手機。發(fā)現(xiàn)手機或作弊通訊工具,無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三、考后請妥善保管《準考證》,以備網(wǎng)上查詢成績時使用。
四、因嚴重違紀違規(guī)在?计趦鹊,扣發(fā)準考證。
五、考點路線圖請點擊本網(wǎng)站首頁“便捷通道”欄目中的“考點地圖”查看。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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