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財稅會計之窗發(fā)布的《關于2016年下半年寧波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及有關問題的通知》得知,2016下半年寧波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2016年7月12日上午10:00至7月21日下午16:00。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寧波財稅會計之窗網站進行報名或者通過點擊以下鏈接進入2016下半年寧波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入口。
本次考試報名不安排補報名。
>>>點擊進入2016下半年寧波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報名入口
報名方式:
寧波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的方式。
請報考人員登錄“寧波財稅——會計之窗”網站(網址:http://kj.nbcs.gov.cn),從網上辦事中“寧波市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服務”——“考試報名”功能進行注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都必須在報名系統(tǒng)重新進行注冊。報考人員須正確填寫個人信息,包括報考人員實際使用的手機等。
報考條件和報考對象:
申請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guī);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yè)基礎知識和技能。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因考試違紀被限制考試的人員,在限制考試期間不得報考。
其他說明: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應當在報名繳費成功后3天內再次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選擇考點及考試時間并下載或打印“考試通知單”,逾期不選考點和考試時間的,將由報名系統(tǒng)根據應考人員選定的所在縣(市)、區(qū)按照就近原則在有空余考位的考點中自動分配。未打印考試通知單的報考人員務必在9月22日前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看并下載(或打印)考試通知單(可以直接點擊“打印通知單”,不需要重新登錄報名系統(tǒng)),以避免記錯考試時間和地點而影響考試。
為了避免應考人員信息輸入錯誤或考試時間考點選擇發(fā)生錯誤,在辦理網上報名手續(xù)時,要求應考人員本人操作。
報考人員在辦理網上報名時,同一報考人員禁止同時打開2個及以上窗口(或2臺及以上電腦)同時辦理報名手續(xù)。為了確保網上繳費成功率,建議應考人員使用IE瀏覽器辦理報名及網上繳費手續(xù)。
多人在同一臺電腦辦理報名手續(xù)時,每次進入報名系統(tǒng)前都必須刷新電腦系統(tǒng),消除電腦緩存記錄,以避免顯示錯誤報名信息。同時每位應考人員報名結束并選擇考點考場成功后,必須打印或下載考試通知單,以免因記錯考試時間或考試地點而影響考試。
報考人員在點擊繳費前,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點擊繳費后不能再自行修改任何信息。報名成功后發(fā)現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應持報考人員身份證件及時到就近的縣(市)、區(qū)財政局會計管理機構辦理修改信息手續(xù),修改信息手續(xù)截止到2016年9月8日。
報名考務費按寧波市物價局《關于核定會計從業(yè)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甬價費〔2011〕57號)核定的標準收取,160元/人次。需要考試考務費票據的應考人員,可以在本人考試結束后向所在考點考務辦公室申請開具,最遲在全部考試結束一周內申請開具,逾期不再提供考務費票據。
關注"會計從業(yè)"微信,獲取最新報名、考試時間、查分等信息!
會計從業(yè)資格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 微信搜索"566會計從業(yè)"
會計從業(yè)資格交流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