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如何報送《2013年自治區(qū)區(qū)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
報考人員下載打印《2013年自治區(qū)區(qū)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如實填寫報考信息,經所在單位填寫推薦意見后,按干部管理權限將《報名推薦表》報任免機關組織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并將此表傳真至遴選機關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復審時將原件報遴選機關審核。
14.未傳真《報名推薦表》是否影響報名?
對只進行網上報名,未傳真《報名推薦表》的,視為報名未成功,遴選機關不予資格審查。
15.筆試是否有開考比例限制?
各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職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5︰1。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將取消該職位,該職位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或放棄報考。
16.如遴選職位被取消,怎樣改報職位?
因未達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而取消職位的報考者,可于2013年11月27日18:00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在原《報名推薦表》備注欄中填寫改報的遴選職位,并及時將《報名推薦表》傳真至改報的遴選機關審核。
17.哪些人員符合筆試加分條件?
同時符合以下兩項條件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5分:
、佻F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在編在崗連續(xù)工作三年以上;
、诮暝卩l(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年度考核均被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18.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怎樣提交加分證明?
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下載打印《2013年自治區(qū)區(qū)級機關公開遴選筆試加分條件審核表》,如實填寫加分信息,報所在單位、任免機關審核蓋章,并將此表以及《報名推薦表》傳真至遴選機關。資格復審時將原件報遴選機關審核。
19.筆試考點設在哪里?
筆試考點設在烏魯木齊市(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要求參加筆試。
20.筆試試卷是否有民族語言試卷?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命題。
21.資格復審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入闈面試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有關材料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報名推薦表》、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遴選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條件的,還需提供《2013年自治區(qū)區(qū)級機關公開遴選筆試加分條件審核表》原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照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進行資格復審。
22.遴選各環(huán)節(jié)具體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11月16日10︰00時—11月25日18︰00時(北京時間,下同);
資格初審截止時間:2013年11月25日18:00時;
繳費截止時間:2013年11月26日18:00時;
取消職位改報截止時間:2013年11月27日18:00時;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3年12月2日10︰00時以后;
筆試時間:2013年12月7日10:00—13:00時;
筆試成績查詢時間:2013年12月17日10:00時以后;
面試公告時間:2013年12月17日10:00時以后;
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12月26日—27日;
面試時間:2013年12月28日—29日。
特別提示
1.凡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多報無效;報考者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自治區(qū)區(qū)級機關公開遴選不委托任何機構編寫、出版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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