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報名辦法
各招錄單位具體的招考人數、具體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招考簡章》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www.shacs.gov.cn)面向社會發(fā)布。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招錄單位的咨詢電話詳見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為方便報考人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網上報名操作和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上海市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問答》,報考人員可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查閱。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
報考人員根據"招考對象"的要求,選擇"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或"不限"的類別,同時可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yè)要求,在綜合管理、政法、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中選擇一門專業(yè)。但不涉及具體招錄單位和職位(定向報考職位除外)。
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職位、市外辦、市友協非通用語職位、公安特警職位,以及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實行定向報名,先報職位后考試,考試報名即職位報名。
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后可進行網上繳費(報考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無需繳費)。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規(guī)定時間內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報考人員憑鄉(xiāng)鎮(zhèn)街道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或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并選擇申請"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后,憑本人注冊編號,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上海市職業(yè)能力考試院(徐匯區(qū)漕寶路120號內40號樓受理大廳,近桂林路)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xù)。
相關推薦:
公務員時事政治熱點匯總 | 公務員考試經驗 | 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