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招警考試公告
為加強兵團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兵團黨委組織部、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2015年兵團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共計劃招錄公務員1228名。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79年4月3日至1997年4月3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yè)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等系統(tǒng)的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年齡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中25周歲以下指1989年4月3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指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六)具備招錄機關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jīng)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30日。
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職位的,報考人員應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連官)、“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定向招錄“兵團選派生”和“在農(nóng)牧團場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職位的,在農(nóng)牧團場工作經(jīng)歷必須滿1年,工作期滿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30日。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二、招考對象
(一)在疆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
(二)在疆服務的“四項目人員”和兵團選派生;
(三)新疆生源的高校畢業(yè)生(含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
(四)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畢業(yè)生(含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
(五)新疆戶籍人員的配偶及子女;
(六)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三、招考工作時間安排(北京時間)
(一)報名時間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3日10:00—9日18:00。
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15年4月3日10:00—11日18:00。
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5年4月20日—25日
(二)筆試時間:2015年4月25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筆試成績公布時間:2015年5月25日18:00。
(四)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6月1日—2日。
(五)體能測評時間:2015年6月3日。
(六)面試時間:2015年6月13日—14日。
(七)體檢時間:2015年6月14日—15日。
(八)考察時間:2015年6月20日—7月15日。
四、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shù)、職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5年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職位匯總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報考人員在2015年4月1日以后可以通過以下網(wǎng)站進行查閱:
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www.btpta.gov.cn)
兵團人事人才網(wǎng)(www.xbrs.gov.cn)
兵團政務門戶網(wǎng)(www.xjbt.gov.cn)
對《職位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jīng)歷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撥打咨詢電話。
(二)網(wǎng)上報名
考生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查閱《報名流程》,如實填寫《2015年兵團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傳送電子照片。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職位。
注意事項:報考人員要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閱讀報考職位設定的條件,選報自己適合的職位,防止錯報、誤報。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即按相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相應環(huán)節(jié)資格等處理。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及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4月3日至10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2015年4月3日10:00至9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15年4月9日18:00至10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
(四)網(wǎng)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必須在4月11日18:00前完成網(wǎng)上繳費。
報名費每人15元,筆試考試費每科40元。
(五)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繳費完成后下載打印《報名表》(一式2份,資格審查、面試時攜帶)。注意:能打印《報名表》且繳費項注明已繳費,說明報名成功。
報考人員于2015年4月20日-25日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下載打印準考證。下載打印準考證確有困難的,可到筆試所在地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幫助獲取。筆試地點選擇在烏魯木齊的考生到兵團人事考試中心幫助獲取。
(六)開考比例
第一、二、三、十四師(市)招考職位開考比例為1:2,其余各師(市)招考職位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或核減該職位招錄計劃數(shù)。取消招錄計劃的職位于2015年4月13日18:00在兵團考試信息網(wǎng)公布。
注意事項:取消招錄職位的報考人員,可向兵團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電話:0991-8882053)申請退費;也可于4月14日10:00-18:00申請改報其他職位(聯(lián)系電話:0991-2890637傳真:0991-2890477)。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均為漢語試卷。其中,報考公安系統(tǒng)(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檢兩院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需加試《公安基礎知識》,報考監(jiān)獄系統(tǒng)人民警察、戒毒系統(tǒng)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需加試《監(jiān)獄基礎知識》。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監(jiān)獄基礎知識》為客觀性試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0.5-0.7mm的黑色簽字筆在專用答題紙上用漢語答題。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
4月25日上午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4月25日下午 《申論》
4月25日下午 《公安基礎知識》
4月25日下午 《監(jiān)獄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筆試在烏魯木齊市和各師(市)設立考點。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