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子公司、合營企業(yè)或聯(lián)營企業(yè)發(fā)行的潛在普通股
子公司、合營企業(yè)、聯(lián)營企業(yè)發(fā)行能夠轉換成其普通股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時,不僅應當包括在其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中,而且還應當包括在合并稀釋每股收益以及投資者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中。
【例26-7】(P564)甲公司20×7年度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72 000萬元(不包括子公司乙公司利潤或乙公司支付的股利),發(fā)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shù)為60 000萬股,持有乙公司70%的普通股股權。乙公司20×7年度歸屬于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為32 400萬元,發(fā)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shù)為l3 500萬股,該普通股當年平均市場價格為8元。年初,乙公司對外發(fā)行900萬份可用于購買其普通股的認股權證,行權價格為4元,甲公司持有l(wèi)8萬份認股權證,當年無認股權證被行權。假設除股利外,母子公司之間沒有其他需抵銷的內部交易;甲公司取得對乙公司投資時,乙公司各項可辨認資產(chǎn)等的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一致。
20×7年度每股收益計算如下:
(1)子公司每股收益:
、倩久抗墒找=32 400/13 500=2.4(元/股)
②調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數(shù)=900-900×4÷8=450(萬股)
稀釋每股收益=32 400/(13 500+450)=2.32(元/股)
(2)合并每股收益:
、贇w屬于母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母公司凈利潤=72 000(萬元)
包括在合并基本每股收益計算中的子公司凈利潤部分=2.4×13 500×70%=22 680(萬元)
基本每股收益=(72 000+22 680)/60 000=1.58(元/股)
②子公司凈利潤中歸屬于普通股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2.32×13 500×70%=21 924(萬元)
子公司凈利潤中歸屬于認股權證且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2.32×450×18/900=20.88(萬元)
稀釋每股收益=(72 000+21 924+20.88)/60 000=1.57(元/股)
相關推薦: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