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匯總:2012年注冊會計師《審計》基礎講義匯總
第五節(jié) 書面聲明
書面聲明----指管理層向注冊會計師提供的書面陳述,用以確認某些事項或支持其他審計證據(jù)。
一、針對管理層責任的書面聲明
針對提供的信息和交易的完整性,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管理層就下列事項提供書面聲明:
1.按照設計業(yè)務約定條款,已向注冊會計師提供所有相關信息,并允許注冊會計師不受限制地接觸所有相關信息以及被審計單位內部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
2.所有交易均已記錄并反映在財務報表中。
注冊會計師可能還要求管理層在書面聲明中再次確認其對自身責任的認可與理解。當存在下列情況時,這種確認尤為適當:
(1)代表被審計單位簽訂審計業(yè)務約定條款的人員不再承擔相關責任
(2)審計業(yè)務約定條款是在以前年度簽訂的
(3)有跡象表明管理層誤解了其責任
(4)情況的改變需要管理層再次確認其責任
二、其他書面聲明
(一)關于財務報表的額外書面聲明
其他書面聲明可能包括針對下列事項作出的聲明:
1.會計政策的選擇和運用是否適當
2.是否按照適用的財務報表編制基礎對下列事項(如相關)進行了確認、計量、列報或披露
(1)可能影響資產和負債賬面價值或分類的計劃或意圖
(2)負債(包括實際負債和或有負債)
(3)資產的所有權或控制權,資產的留置權或其他物權,用于擔保的抵押資產
(4)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法律法規(guī)及合同(包括違反法律法規(guī)及合同的行為)
(二)與向注冊會計師提供信息有關的額外書面聲明
除了針對管理層提供的信息和交易的完整性的書面聲明外,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要求管理層提供書面聲明,確認其已將注意到的所有內部控制缺陷向注冊會計師通報。
(三)關于特定認定的書面聲明
在獲取有關管理層的判斷和意圖的證據(jù)時,或在對判斷和意圖進行評價時,注冊會計師可能考慮下列一項或多項事項:
1.被審計單位以前對聲明的意圖的實際實施情況
2.被審計單位選取特定措施的理由
3.被審計單位實施特定措施的能力
4.是否存在審計過程中已獲取的、可能與管理層判斷或意圖不一致的任何其他信息
此外,注冊會計師可能認為有必要要求管理層提供有關財務報表特定認定的書面聲明,尤其是支持注冊會計師就管理層的判斷或意圖或者完整性認定從其他審計證據(jù)中獲取的了解。
三、書面聲明書的日期和涵蓋的期間
書面聲明的日期應當盡量接近對財務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日期,但不得在審計報告日后。
由于書面聲明是必要的審計證據(jù),在管理層簽署書面聲明前,注冊會計師不能發(fā)表審計意見,也不能簽署審計報告。
四、書面聲明的形式
書面聲明應當以聲明書的形式致送注冊會計師。
五、對書面聲明可靠性的疑慮以及管理層不提供要求的書面聲明
(一)對書面聲明可靠性的疑慮
1.對管理層的勝任能力、誠信、道德價值觀或勤勉盡責存在疑慮
2.書面聲明與其他審計證據(jù)不一致
(二)管理層不提供要求的書面聲明
如果管理層不提供要求的一項或多項書面聲明,注冊會計師應當:
1.與管理層討論該事項
2.重新評價管理層的誠信,并評價該事項對書面或口頭聲明和審計證據(jù)總體的可靠性可能產生的影響
3.采取適當措施,包括確定該事項對審計意見可能產生的影響
關注: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冊會計師應當對財務報表發(fā)表無法表示意見;
(1)注冊會計師對管理層的誠信產生重大疑慮,以至于認為其作出的書面聲明不可靠;
(2)管理層不提供審計準則要求的書面聲明。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