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勞動力市場
(一)勞動力市場的概念
1、勞動
在古典經濟學家看來,勞動是一個現存的、既定的范疇或概念,只要加以運用就可以了。因此,古典經濟學沒有研究“勞動”的內涵,而是從“勞動”的概念出發(fā),研究勞動的功能和作用,提出商品的價值是由勞動決定的。與古典經濟學家不同,馬克思詳細地研究了“勞動”的內涵。他認為:第一勞動具有二重性,決定商品價值的不是處于自然屬性上的“勞動”即具體勞動,而是具有社會性質的“勞動”即抽象勞動。第二勞動不同于勞動力,勞動是勞動力的使用或消耗過程。他說:“誰談勞動能力并不就是談勞動,正像談消化能力并不是談消化一樣!瘪R克思認為,李嘉圖學派由于不能將勞動與勞動力區(qū)分開來,從而無法科學理論上的矛盾,以致最后不得不解體。
2、勞動力
勞動力主要有三種含義:一是指人的勞動能力;二是指勞動能力、從事勞動活動的人,即勞動者;三是指一個國家、一個地區(qū)、或者一個部門的勞動者總和。這三種含義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其中第一種含義的勞動力是后兩種含義的勞動力的基礎。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中對勞動力作了如下闡釋:“我們把勞動力或勞動能力,理解為人的身體即活的人體中存在的,每當人生產某種使用價值時就運用的體力和智力的總和!
3、勞動力市場的概念
勞動力市場就是指在勞動力管理和就業(yè)領域中,按照市場規(guī)律,自覺運用市場機制調節(jié)勞動力供求關系,對勞動力的流動進行合理引導,從而實現對勞動力的合理配置的機構。
(二)勞動力市場的基本特征
勞動力市場作為生產要素市場之一,與其它生產要素市場有著明顯的共性,具有作為生產要素市場的一般特性。由于勞動力商品是由成千上萬異質的勞動者組合的群體的特殊性,決定了勞動力市場區(qū)別與其它生產要素市場,又存在自己獨特的個性特征。
1、勞動力市場的共性
勞動力市場具有作為生產要素市場的一般特性,具體包括以下幾點:
市場性——勞動力市場也遵循市場的一般規(guī)律,如價值規(guī)律、供求規(guī)律等;
開放性——勞動力市場與其他市場體系處于相互聯(lián)系和作用之中,它是一個開放的系統(tǒng),接受外界環(huán)境的信息并做出反應。這種開放性要求我國勞動力市場打破那種行政分割的局面,也要求勞動力流動打破各種束縛和界限;
競爭性——市場經濟條件下,開放的市場必定是個競爭性市場,勞動者之間競爭好的單位和崗位,用人單位之間競爭素質高的勞動者,雙方相互選擇,優(yōu)勝劣汰;
層次性——勞動力市場由于地區(qū)、行業(yè)、部門或所有制不同而在客觀上形成了層次可分性;
規(guī)范性——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勞動力市場的管理與運行同樣要法制化,要有規(guī)范市場行為的準則,保證市場機制有效運行。
2、勞動力市場的個性:
勞動力市場上,供求雙方的關系一直延續(xù)到雇傭期限結束才終止。一般的生產要素市場,供求雙方的關系只發(fā)生在交易過程。交易一結束,雙方關系就終止。而勞動力市場上,供求雙方的關系一直延續(xù)到生產過程中,只有到雇傭期限結束時才終止。并且!百I方”和“賣方”既無隨意處置權,“賣方”對“買方”也沒有依附,而是由責任和合約制約雙方的行為。
作為交易價格的工資,不再是勞動力市場主要因素。對一般生產要素市場來說,市場交易主要取決于生產要素的價格。而在勞動力上,由于勞動力市場附著于勞動者身上,勞動力效用的發(fā)揮必須依靠勞動者自身來實現。于是在雇傭交易中價格外的非貨幣因素,如工作環(huán)境、傷害風險、管理者個性和工時彈性等,也顯得很重要。并且可能成為主要決定因素。尤其在發(fā)達國家的勞動力市場上,工資已處于不太重要的地位。
勞動力市場上,“勞動力”不能用于儲存。任何形式的勞動力儲存的結果都是一種浪費,再也得不到勞動力的效用。
勞動力市場上,必須有大量的法規(guī)和法制。在其它生產要素市場上,不存在影響和制約市場交易關系的機構和法規(guī)。而在勞動力市場上,則必須有大量的維護市場運行、影響雇傭關系的機構和法規(guī)。勞動力市場的活動不僅由供需雙方決定,而且受到政府、工會、輿論等社會力量的影響和法規(guī)的制約。
(三)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基本條件
勞動力供求雙方(即當事人)的行為及其動機如何,構成了勞動力市場運作最基本的規(guī)定。勞動力市場運作對勞動力供求雙方行為及動機的基本規(guī)定是:
第一,對于社會上絕大多數人來說,轉讓勞動力是唯一的謀生手段,勞動力的供給者只有通過勞動力的交換才能生存和發(fā)展,因此,他必須是一個具有理性行為的自由人。所謂“理性行為”,即勞動力供給者普遍具有追求收入和福利最大化的動機。這種動機支配著勞動力供給行為;所謂“自由人”,即勞動力的供給者對其勞動力具有自由的轉讓權,沒有任何形式的人身依附關系,全社會勞動者都可以在各部門、各地區(qū)、各行業(yè)之間自由流動,受勞動力價格杠桿的支配;勞動力價格既反映勞動力供求,又調解勞動力供求,不存在著超經濟的人為障礙。
第二,勞動力需求者必須是獨立自主的經濟人。所謂“經濟人”,是指廠商以尋求利潤最大化為經營動機,這個經營動機,決定著廠商勞動力需求的行為;所謂“獨立自主”,意指廠商作為獨立的法人,它能根據利潤最大化原則,不受任何經濟力量的敢于,而自主決定其勞動力需求。顯而易見,只有勞動力供求雙方作為“理性的自由人”和“獨立的經濟人”出現在勞動力市場上,才能發(fā)生勞動力使用權轉讓即買賣的行為。如果上述兩個基本條件不存在,以契約為基礎的勞動力供求關系就不可能發(fā)生,勞動力市場就不復存在。
第三,勞動力供求關系,說到底是一種契約關系。契約俗稱合同、合約、協(xié)議。
二、勞動力市場的發(fā)展
我國勞動力市場的發(fā)展只有二十多年的時間,在這二十多年里勞動力市場從無到有,逐步完成,現在已初具規(guī)模。
1、傳統(tǒng)的勞動力計劃配置方式
傳統(tǒng)體制對勞動力的資源配置采取的是有計劃的行政配置方式,在這種配置方式下,勞動力就業(yè)由中央計劃部門統(tǒng)一包下來,勞動力攻供給和需求主體雙方沒有自由選擇權,而且,勞動者一旦就業(yè)就不會失業(yè),也很少在不同部門、地區(qū)之間發(fā)生流動。為了保證這樣的配置方式能夠有效運作,與計劃經濟相適應的企業(yè)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戶籍制度等一些列經濟和社會制度起了重要作用。
2、體制轉軌中新型勞動關系的確立推進了勞動力市場的發(fā)育與完善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經濟機制的轉換,其直接效應是對經濟關系、社會關系的觸動與調整。其中作為經濟關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勞動關系在體制轉軌中發(fā)生了深刻的變化。打破國有企業(yè)原來的“固定工”制度,向更徹底的全員勞動合同制轉變。允許國有企業(yè)以前所未有的規(guī)模和速度大批分流富余人員,即政府放棄了長期以來要求國企安排就業(yè)人員的政策,歸還了企業(yè)的用工自主權。下崗使得原有的國家與職工之間社會契約發(fā)生了變化,國有企業(yè)職工所享有的終身保障的就業(yè)制度已不復存在,相應的福利待遇、醫(yī)療保障、養(yǎng)老保障也開始調整。其次,在國有企業(yè)進行結構調整、實行“抓大放小”戰(zhàn)略之時,非國有企業(yè),特別是民營企業(yè)得到迅速發(fā)展。民營企業(yè)的發(fā)展為中國勞動力市場的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民營企業(yè)利用其體制外的優(yōu)勢,直接從勞動力市場上尋找員工,自主確定員工報酬水平,從而促進了勞動力市場價格的形成。
3、現代勞動市場的發(fā)展
勞動力市場加速發(fā)展,勞動關系日益市場化;就業(yè)形式多樣化,勞動關系日益復雜多變;勞動力供求失衡,勞資利益沖突加劇;勞動力市場分割依然存在,勞動關系存在潛在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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