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資格審查(2012年3月中旬)
按照規(guī)定的選拔條件和要求,各單位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或個人自薦、領導推薦、群眾舉薦的人選,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按照每個選拔職位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參加競爭的人選并予以公布。
僅有個別人報名或參加推薦選拔、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的職位,不列入本次競爭性選拔范圍,報考或參加推薦選拔該職位的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六)遴選考察對象(2012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
1、采取競爭上崗方式選拔的,須按照中央辦公廳印發(fā)的《黨政機關競爭上崗工作暫行規(guī)定》要求,經過筆試、面試和民主測評等程序,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和民主測評結果按照一定比例計入的總成績,按每個選拔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2、采取公開推薦方式選拔的,由單位根據(jù)參加推薦選拔的人選數(shù)量和實際情況,分別按下列方法和程序產生考察對象:
(1)單位規(guī)模不大、符合選拔職位條件的人選較少的,直接采取競職答辯方式遴選考察對象。競職答辯由單位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選拔職位分類統(tǒng)一組織實施。答辯采取競職演講和現(xiàn)場提問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推薦對象在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每個推薦對象答辯時間為8-15分鐘。答辯結束后,由參加答辯會人員對各職位競職人選進行現(xiàn)場投票推薦或量化計分。根據(jù)得票或得分結果,按照每個選拔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并予以公布。
參加答辯會的人員參照民主推薦單位中層領導干部的人員范圍確定。單位人數(shù)較少的,可以由全體人員參加。
選拔職位符合條件的推薦人選只有2人的,推薦人選可直接進入考察程序,但須由單位按照民主推薦中層領導干部的人員范圍召開干部會議進行民主測評和征求意見,測評和征求意見的結果作為黨組(黨委、黨工委)或領導班子討論決定的重要依據(jù)。
(2)單位規(guī)模較大、符合選拔職位條件的人選較多的,開展兩輪遴選確定考察對象。
第一輪遴選:差額推薦。根據(jù)單位競爭性選拔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饋的本部門符合條件人選名單,由下屬二層機構分別按照民主推薦科級領導干部的人員范圍召開干部會議進行民主推薦,推薦名額按不多于本部門符合條件人數(shù)的一定比例確定。根據(jù)民主推薦得票結果,中層正職職位的最終推薦人選,由單位召開黨組(黨委、黨工委)會議按照一定的差額比例票決決定;中層副職職位的最終推薦人選,由二層機構領導班子按照一定的差額比例票決決定。
第二輪遴選:競職答辯。方法程序同前。
(七)組織考察(2012年4月中旬)
確定考察人選后,由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或領導班子派出干部考察組,采取發(fā)布考察預告、發(fā)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個別談話、查閱資料、征求意見、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各職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同一職位的考察對象,應當由同一考察組考察。
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在認真研究考察情況、對考察對象進行分析比較的基礎上,對人選能力素質、工作實績等與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作出評價,形成各職位人選考察材料和考察綜合報告,向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或領導班子進行匯報。
(八)研究決定(2012年4月下旬)
1、 采取競爭上崗方式選拔的,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或領導班子根據(jù)競爭者筆試面試成績、民主測評結果和考察情況以及職位要求,采取等額或差額票決的方式,決定各職位擬任人選。
2、采取公開推薦方式選拔的,單位黨組(黨委、黨工委)或領導班子根據(jù)推薦得票、考察情況以及職位要求,采取差額票決的方式,決定各職位擬任人選。
為確保選拔質量,對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
(九)公示任命(2012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對擬任人選,按照有關規(guī)定在本單位內部進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規(guī)定辦理任職手續(xù)。
通過競爭性選拔的領導職位任職人選,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xiàn)職的,予以正式任職;不勝任現(xiàn)職的,免去試用職務,按試用前職務層次另行安排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組織實施。競爭性選拔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群眾關注度高。要切實加強領導,上下溝通互動,精心組織實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工作部署,市、縣區(qū)兩級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負責對本級各單位競爭性選拔工作實施方案進行審核把關,市直、縣區(qū)直各部門單位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要把競爭性選拔工作列入黨組(黨委、黨工委)或領導班子的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負總責、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抓落實,統(tǒng)籌協(xié)調安排,投入足夠精力,全過程抓好組織指導,切實做到領導到位、人員到位、力量到位、工作到位。各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周密組織實施,嚴格執(zhí)行工作程序,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確保競爭性選拔工作的風清氣正。
(二)強化監(jiān)督,嚴肅工作紀律。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完善監(jiān)督手段,把嚴格監(jiān)督貫穿于干部推薦提名、組織考察、討論研究和公示任命等各個環(huán)節(jié)。要嚴格執(zhí)行干部選拔任用四項監(jiān)督制度,建立實行違反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問題查核專辦、聯(lián)辦制度,嚴厲查處各種不正之風和違法違紀行為,做到有案必查、查實必處,嚴格問責、決不姑息,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以警示教育干部。對用人風氣不好、查處不力的,將嚴肅追究單位和有關領導的責任。
(三)加大宣傳,正面教育引導。要認真搞好宣傳發(fā)動工作,引導干部群眾充分認識改革的重要意義,增強大局意識和競爭意識,打消各種思想顧慮,積極踴躍地參與競爭,為競爭性選拔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在選拔工作過程中,要注意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及時了解干部的思想動態(tài),增強工作的針對性,耐心細致地做好思想工作。要加強正面宣傳和引導,密切關注輿情,防止惡意炒作,為競爭性選拔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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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海市市直、縣區(qū)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中層領導職位競爭性選拔個人自薦表
2.北海市市直、縣區(qū)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中層領導職位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署名推薦表
3.北海市市直、縣區(qū)直機關和事業(yè)單位中層領導職位競爭性選拔群眾舉薦表
中共北海市委組織部
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2月20日
中共北海市委組織部辦公室
2012年2月20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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