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某在2011年碩士畢業(yè)后入職中石化某下屬公司采購部工作。工作不到一年,以“行規(guī)”受賄6萬元。他把這6萬元分成兩份匯給了妻子和女友。被妻子發(fā)現(xiàn)在外養(yǎng)女友后,喬某被岳父舉報。(詳見本報今日A6版)
從新聞來看,那個中石化某公司的碩士員工,稱得上是“剛在河邊走,馬上就濕鞋”了。并且,他的這只“鞋子”,“濕”得頗有戲劇性——6萬元的受賄款,分成兩份匯給了妻子和小三,結果招致了岳父的“毀滅性”舉報。筆者不想探究,若是6萬元全給了妻子,“劇情”的發(fā)展又將如何;倒是覺得,透過這只“腐敗麻雀”,值得追問的疑點甚多。
首先,促使這名碩士員工“入職一年、受賄6萬”的“行規(guī)”,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游戲規(guī)則”?既為“行規(guī)”,則在局部地區(qū)和一定范圍,想必有它的頑固性和普遍性。那么,工作不到一年的中石化員工,由于“感情問題沒處理好”而栽倒,他的同事以及前任們,是否也曾“習慣成自然”地品嘗過這種“行規(guī)”的果實呢?
再者,受賄6萬元的案值雖然不大,但正所謂“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有“腐敗界”的一個鐵定規(guī)律:送你一只雞,是為了拉回一頭牛。所以,這種貪腐“行規(guī)”的背后,極有可能掩藏了“個人得小利,國家吃大虧”的“蛀公”亂象。中石化碩士員工的意外露餡,以至身敗名裂,不能因其“速腐速敗”而匆匆翻頁,而應順藤摸瓜,去細查是否有更大的損公漏洞和黑洞。
還有,一個職場新人,入職迅即“入水”,若沒有耳濡目染的無形“教唆”,抑或是見怪不怪的環(huán)境“熏陶”,怎么說都不太可能把錢收得心安理得,而且還敢毫不隱諱地匯給家人乃至小三。因而人們更想弄明白,掉落地上的這只“腐敗麻雀”,有多大可能只是“孤獨一只”呢?
解剖這只“腐敗麻雀”,未必不能找到“從小腐到巨蠹”的共性溫床:一是“能腐”的土壤極其“肥沃”,二是制度的監(jiān)督形同虛設,三是被揭的概率微乎其微。 “腐敗麻雀”雖小,“貪腐五臟”俱全。就有關單位而言,當對此案例細作剖析,切莫“小事化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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