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日前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 規(guī)定(試行)》。這是新時期從嚴管理干部的重要舉措和制度抓手,對促使 干部自覺踐行“三嚴三實”要求,解決為官不正、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等問題,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完善從嚴管理干部制度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能上能下 ,能進能出”,是干部制度改革的一個關鍵環(huán)節(jié)。然而長期以來,由于缺乏制度性的安排, 導致領導干部一旦任職達到某一行政級別,無論是否稱職,除非出現(xiàn)嚴重違 法違紀行為,行政級別一般不會下降。這就在 干部人事管理上形成“職務提升容易,降低難;待遇提高容易,下降難”的局面。
本應上下通行的“雙車道”變成“單行道”,時間一長諸多弊端自然凸顯:首先,一些部門和單位流行“論資排輩”,即使年輕人業(yè)務能力強,因為“資歷”和職稱不夠 也要繼續(xù)“熬年頭”;其次,一些領導干部消極為官、尸位素餐,雖然不能勝任相關崗位的工作,但因為沒有違法違紀行為,仍然“穩(wěn)坐釣魚臺”……如此種種,既制約了干部隊伍的活力,又影響了干部隊伍的質量,還助長了“官本位”思想。
全面從嚴治黨,關鍵是從 嚴管好用好領導干部。出臺“能上能下”試行規(guī)定,意味著在構建科學的 干部人事體系方面又多了一個制度抓手。這一方面強化了對在任干部的約束和激勵,另一方面也將增強干部 隊伍的流動性,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營造良好制度環(huán)境。
從實踐層面看,推進干部“能上能下”落實難點是如何解決“能下”的問題。 對政治上不守規(guī)矩、廉潔上不干 凈、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干部 ,要堅決依照規(guī)定進行組織調整。各地區(qū)各部門應以文件實施為契機,結合實際抓好貫徹執(zhí)行,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以制度剛性確!澳芟隆钡玫铰鋵,以公開公正公平確 !跋聛淼娜恕毙姆诜。
長遠來看,還應持 續(xù)推 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通過激勵、獎 懲、問責和民主監(jiān)督等一整套 完善的制度安排,切實增強干部隊伍活力,提升干部隊 伍質量,最終形成弊絕風清、優(yōu)勝劣汰、積 極進取、高效廉潔的政治生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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