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辦理2018年度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
考試資格復審的通知
2018年度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已經(jīng)在網(wǎng)上公布,根據(jù)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號),為按期完成此次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考試資格復審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每科考試成績及復審分數(shù)線
資格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復審分數(shù)線 |
社會工作 職業(yè)水平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初級) |
100分 |
60分 |
社會工作實務(中、初級) |
100分 |
60分 | |
社會工作法規(guī)與政策(中級) |
100分 |
60分 |
二、復審時間
2018年8月20-24日(工作日)。因參加資格復審的考試合格人員較多,為便捷、高效、有序地做好此次復審工作,我們將采取按資格復審編號分時段組織資格復審,請參加復審的考生務必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復審。
(一)復審編號180001-180600的考試合格人員,復審時間為: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復審編號180601-181200的考試合格人員,復審時間為: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復審編號181201-181800的考試合格人員,復審時間為: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復審編號181801-182400的考試合格人員,復審時間為: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五)復審編號182401-183000的考試合格人員,復審時間為:8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復審的考試合格人員,務于8月27、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期間進行資格復審,否則將按文件規(guī)定取消全部科目成績。
三、復審地點
重慶市渝北區(qū)春華大道99號2號樓2205室(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綜合服務大廳)。
四、復審范圍
2018年度在重慶報名參加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考試,其中: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一次性達到復審分數(shù)線及以上的考生;社會工作師在滾動考試規(guī)定兩年內全部考試科目成績達到復審分數(shù)線及以上的考生。
五、復審資料
(一)《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經(jīng)單位加蓋公章1份。(下載請點擊“《重慶市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doc》”)
(二)考試合格人員有效的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
(三)單位集中辦理的,需出示單位介紹信,上述辦理復審所需資料除考試合格人員本人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資料均需原件。
(四)委托他人辦理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考試合格人員身份證(可為復印件),其余資料均為原件。
六、注意事項
(一)請參加復審的考試合格人員嚴格按照通知的時間按時參加復審,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
(二)因考試合格人員較多,為提高辦事效率,請考試合格人員在辦理復審時,務必提前在網(wǎng)站上查詢資格復審編號。復審編號查詢請點擊 “資格復審編號查詢”。
(三)請考試合格人員務必按時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復審的,將按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處理,取消當前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考試合格人員,考試合格證書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
七、咨詢電話
(023)12333 88152247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8年8月15日
附:樣表
重慶市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
姓 名 |
張 三 |
學 歷 |
本科 |
所學專業(yè) |
社會工作 |
畢業(yè)時間 |
2013年7月 |
參加工作時間 |
2010年7月 | ||
現(xiàn)有專業(yè)技術資格 |
XXXXXX |
從事相關工作年限 |
8 | ||
聯(lián)系電話 |
XXXXXX |
資格復審編號 |
在復審通知中查詢 | ||
工作單位 |
XX單位 | ||||
考生所在單位意見:
情況屬實
(蓋章) 2018年 XX 月 XX 日 |
復核結果:1、合格 □ 2、不合格 □ 其中:取消上一年度考試成績□ 取消全部考試成績 □ 不合格原因: ① 專業(yè)工作年限不夠 □ ② 學歷不符合要求 □ ③ 所學專業(yè)不符合要求 □ ④ 不符合免試條件 □ ⑤ 提供假學歷、假證明材料□ ⑥ 其他 □ 復審簽字: 年 月 日 |
說明: 1、“考生所在單位意見”由考生所在單位簽注考生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的意見并蓋章。
2、“審核部門意見”由發(fā)證機關審核,考生不填。
3、本證明必須是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復印件無效。
4、復審人員按照樣表填寫自己的實際情況。
復審考生簽字: 復審代理人簽字:
復審考生身份證號碼:
復審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復審日期: 聯(lián)系電話:
社會工作職業(yè)水平考試資格復審常見問題
一、填寫《考試報名條件復審表》時,單位蓋章欄,現(xiàn)在的工作單位與當初報名時的單位不一致,工作單位如何填寫、加蓋哪兒的公章?
答:如實填寫現(xiàn)在的工作單位并加蓋現(xiàn)工作單位公章即可。
二、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查詢資格復審編號?
答:在通知第六條資格復審注意事項中去查詢,點擊紅色資格復審編號查詢,輸入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即可查詢。
三、畢業(yè)證書丟失,資格復審時該如何辦理?
答:一是有學位證的,提供學位證參加復審;二是無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可在學信網(wǎng)打印電子注冊備案表參加復審;三是高中畢業(yè)證書遺失的,可以回原高中畢業(yè)學校開證明并加蓋學校公章參加復審;四是學信網(wǎng)無法查詢學歷證明的,可以憑檔案管理部門加蓋鮮章的學籍檔案復印件參加復審。
四、有兩個畢業(yè)證書,記不清報名時用的是哪一個畢業(yè)證書報的名,現(xiàn)在參加資格復審該如何辦?
答:兩個畢業(yè)證書的學歷以及對應相關工作年限均符合報考條件,如實填寫任何一個均可,為了穩(wěn)妥起見,復審時,最好把兩個畢業(yè)證書都帶上。
五、本人不在重慶,能委托他人辦理資格復審嗎?
答:可以。請查看資格復審通知,按通知要求的資料交他人即可辦理。
六、全日制學校畢業(yè)的學生,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如何計算?
答:全日制學校畢業(yè)的學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后從事專業(yè)工作開始計算(如:2012年6月畢業(yè)取得畢業(yè)證書,到2013年6月為1年,以此類推)。
七、資格復審合格后,什么時候可以領取合格證書?
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證書的領取原則上在3個月左右,可以不到現(xiàn)場領取,根據(jù)證書領取通知選擇郵政速遞服務,由郵政快遞人員投送到單位或者是家庭住址,速遞資費由本人收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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