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政法委等部委發(fā)布了《2010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之后,全國各省市也相繼發(fā)布了2010年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的公告。浙江省公告已于今天(7月1日)發(fā)布。
應中央政法委部署要求,2010年浙江省依舊采取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并統(tǒng)考的方式,選拔優(yōu)秀人才,通過政法院校學歷教育培養(yǎng)合格后,定向分配到縣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工作。
今年浙江省計劃招錄培養(yǎng)基層政法干警604名。其中,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500名,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65名、司法助理員學員39名。上述培養(yǎng)計劃中包括專門用于招錄 “四項目”人員共62名。
專家針對此次公告的變化和值得注意的問題為廣大考生進行解讀,幫助廣大考生理解政策,指導考生把握考試動向!
一、招生人數與去年基本持平,培養(yǎng)院校無變化
今年公告明確將招錄604人進行培養(yǎng),比去年減少了28人。其中,公安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500名,與去年人數相同;司法行政系統(tǒng)招錄人民警察學員65名,相較去年增加一個名額;司法助理員學員39人,相比去年減少了29人,降幅稍大。上述培養(yǎng)計劃中包括專門用于招錄 “四項目”人員共62名。從招生人數上來看,浙江省作為政法干警招錄試點工作的一個重要試點省份,其錄取的規(guī)模正在趨于穩(wěn)定。
另外,完成培養(yǎng)任務的院校與去年相同,仍然是浙江警察學院、上海政法學院、浙江警官職業(yè)學院這三所政法類院校。相同的培養(yǎng)氛圍有利于考生的相互學習以及傳承,有助于形成政法干警培養(yǎng)的良好校園文化背景。
二、特崗特招“四項目”人員62人,招生對象有戶籍限制
本次公告中明確規(guī)定,培養(yǎng)計劃中包括專門用于招錄 “四項目”人員共62個名額。這是對中組部等部委日前印發(fā)的《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有效落實。所謂“四項目”,即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國家為參加這些項目工作且服務期滿的人員提供了非常好的就業(yè)和深造渠道。在此次招錄考試中,為這些優(yōu)秀人才提供了專項招錄的職位。體現出了國家對于“四項目”的支持,切實解決了服務期滿人員的后顧之憂,同時鼓勵越來越多的人才投身到服務西部、服務國家的行列中來。
另外,公告中明確本次的招錄對象需要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截止到2010年7月2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分層考試特色鮮明
政法干警培養(yǎng)招錄考試既是公務員考試,也是入學考試。浙江省此次仍然延續(xù)之前的考試安排,筆試分為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
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滿分均為100分。
教育入學考試按照考生報考層次有所不同:報考?茖哟蔚目忌鷧⒓印段幕C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本科層次的考生參加《民法學》的考試。
另外,報考人民警察學員的需加試《心理測評》,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不計入筆試總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相關推薦:考試吧策劃:2010年政法干警考試報考專題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