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wy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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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1.各地頻現校車超載現象
接送車大多為面包車,往往幾十個孩子擠一輛車。
據了解,從江西的統(tǒng)計情況來看,目前統(tǒng)計在冊的中小學生接送車輛共611輛,其中273輛不在教育部門與交警部門監(jiān)控之下,占總數的44.68%;而幼兒園幼兒接送車輛統(tǒng)計數為3926輛,其中1244輛屬“黑校車”,占總數的31.68%。
2.校車經營長期“入不敷出”
買車養(yǎng)車成本高,校車以校方租賃為主,難以規(guī)范。
據教育部門有關人士分析:一是政府買不起,由于教育領域支出在財政支出中比例較固定,依目前格局各級財政部門很難再對校車采購投入大額資金;二是公立學校和幼兒園養(yǎng)不起校車。目前公立學校和幼兒園的日常運轉主要依靠財政撥付的公用經費,現有公用經費水平只夠維持學校日常運轉,即使政府為學校采購校車,公立學校幼兒園也沒有多余的錢用于維護校車運行。
要么不辦校車,要么自己租賃,在這種狀況下,國家出臺的校車標準很難得到有力執(zhí)行。
3.幼兒園校車立法缺失
今年4月公布的《校車安全條例》(下稱《條例》)幼兒園校車并不在《條例》的覆蓋范圍內。在《條例》起草過程中,曾提出“校車包括用于接送幼兒園、小學、中學等從事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的教育機構的幼兒或者學生”。不過,在最后的定稿中,校車范圍縮小為“用于接送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上下學”。非義務階段的學前教育兒童,即幼兒園被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