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文明的春天------罰款治理
在路口湊夠一撥人就走,與紅綠燈無關。這種行人和非機動車無視交通法規(guī)過路口的現(xiàn)象被稱為“中國式過馬路”。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情況長期存在且是突出違法行為。近日,北京市交管部門將依法嚴管此類違法行為,“帶頭”闖燈的行人將面臨罰款,對于態(tài)度蠻橫、拒不服從糾正,有妨礙民警執(zhí)行公務甚至是襲警行為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處理。此外,南京、杭州、溫州等地近日也接連出臺政策,將集中整治行人過馬路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處以5元至20元不等的罰款,各地開始大張旗鼓整治“中國式過馬路”,將整治行人違法行為明確納入秩序整治重點。
但是,不禁要問一問,以罰代管能起到作用嗎?事實上,在操作過程中交管人員稱存在困難,因是從眾行為,往往無法鑒定“第一人”。
雖說,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新加坡也是陋習遍地,隨著新加坡政府一系列的高壓政策,高額罰款、嚴厲酷刑等手段讓人們潛移默化的發(fā)生了改變,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將新加坡改善為一個文明有序、干凈整潔的國度。然而,就中國基本國情和目前現(xiàn)狀來說,行人闖燈行為背后,除了公民素質(zhì)之外,還有交通管理不健全、公共服務欠完善的責任。紅燈時間長、綠燈時間短,好不容易等到綠燈亮,行人還沒有挪開腳,右轉(zhuǎn)彎的車輛就蜂擁而上……紅綠燈設置的不盡合理之處,交通管理和公共服務中的短板,不會因為嚴懲闖燈行為而自動消失。因此,要想改變“中國式過馬路”,先調(diào)整“中國式紅綠燈”。
一方面,交管部門可以通過提高路口見警率,組織交通志愿者文明勸導活動等方式,加大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駕駛?cè)诉`法的教育、勸阻力度,采取糾正、教育、批評和處罰等多種工作措施全面整治行人、非機動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做到必糾、必管、必教育。
另一方面,交管部門也要積極改善行人過馬路的條件。對一些路口較寬,給行人過馬路造成一定影響,進行相應改造,將原有的一次過街形式改造為二次過街形式,即在路口半程位置設安全島。針對較寬的路口通過增設多組信號燈,提高信號燈的識認效果,提升行人、非機動車通過路口安全系數(shù)。
對交通安全高度重視,重拳治理的今天,對所有微小過失“零容忍”,凸顯政府解決問題時高懸利劍的決心和大刀闊斧的魄力,是通往公共文明的重要途徑,為實現(xiàn)中國夢鋪設一條康莊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