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乘是否合法終于有了定論,今天起,隨著《北京市交通委關于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發(fā)布,北京市民合法拼車將不再被認定為“黑車”。
當拼車與打黑車“傻傻分不清楚”的時候,前些年,不少善心善意,往往成了“有罪推定”中被釣起的一尾尾魚!巴\囉酗L險,助人須謹慎”,甚至成為司機的座右銘。北京的這部“意見”,是國內(nèi)首個關于拼車的地方新規(guī)。理論上說,按此規(guī)定,不但合乘和非法運營能夠得到明確區(qū)分,乘客合理分攤“拼車費”也是首次得到官方認可,算得上厘清拼車是非的破冰之舉。
事實上,這確實是一舉多贏的事情。中科院近日對北京 PM2.5 化學組成及來源的季節(jié)性變化進行了研究。盡管結論顯示“汽車尾氣對霧霾貢獻單獨占比小于4%”,但“執(zhí)子之手、看不見臉”的悲愴,還是讓人對空載的私車多有怨言。至于“堵城”的煩惱,逼得北京、廣州、天津限購之后,各地似將跟進的意思更為明顯。中小城市動輒加入“百萬輛”大軍,道路資源有限、出行成本飆升,不為順風車打開制度的大門,實在令人郁結于心。
北京的“意見”,實質還是屬于謹慎的“有限開放”。說白了,事先協(xié)議的拼車合法,而臨時起意的拼車,仍難逃黑車之嫌。但如何簽訂協(xié)議、誰來擬定協(xié)議、怎樣查驗協(xié)議,其實都不算簡單。
如果協(xié)議是格式合同,可以免費領取還是定點發(fā)放?特別是很多拼車行為都是偶發(fā)的、非專業(yè)的,用專業(yè)協(xié)議來漂白拼車的性質,會不會因為新增的這道程序而嚇退了車主拼車的念頭?這個擔心肯定不是多余,要知道手術風險告知還能嚇壞落筆的親屬,何況,權責關系要板著臉面對的,還是本就不是為了賺錢營生的好心司機?再譬如,按照協(xié)議,風險責任誰來埋單呢?如果車主要因此而增加商業(yè)險成本,他們愿不愿意為了拼車而“多此一舉”?如果公共財政不能對拼車責任稍稍兜底,出行效率裨益公共利益的利好,恐怕很難兌現(xiàn)。這些問題,并非指向協(xié)議本身,而是說在界定“拼車合法”的時候,權力不能只當判官而不掏錢。
就像延遲退休一樣,拼車合法化也許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但在這個過程中,諸多問題靠不了制度補丁。有人擔心合法化的拼車,拼著拼著就拼成了黑車,也有人擔心拼車合法化會對既有運營市場造成不小的沖擊,還有人會擔心打擊與保護陷入兩難的境地……這些問題,其實都只有市場能解決。如果出租市場是自由充分競爭的,價格與供求關系沒有過多的寄生利益攪合,怕什么拼車攪局呢?如果客運市場、公交服務是健康而有序的,更無須擔心空載私車占據(jù)過多道路資源。
一句話,行政的不缺位,市場的不虛位,拼車合法化就不至于有太多的煩惱與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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