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工作按照推薦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公示、體檢、研究確定、培訓上崗等程序組織實施。
1、推薦報名。4月2日至4月16日,省內各有關高校組織本校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報名和資格審查(8所獨立院校歸口納入所承辦高校統(tǒng)一組織報名)。省外國家“211”工程院校我省籍報考人員,持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及身份證在所報考市報名,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由各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審查。4月23日前,各市和各有關高校要將推薦報名人選報省委組織部,由省委組織部協調省教育廳就推薦報名人選的資格進一步審核,審核通過后將名單交所報考市組織部門進行面試。
3、面試和考察。面試工作由各市組織,可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原則上在5月份進行。根據面試成績,按所選聘人數與考察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由各市組織部門負責考察工作。在考察過程中,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取消其資格;符合選聘條件的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聘人選。人選確定后再次出現空缺,從符合條件的考察對象人選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4、公示和體檢?疾旖Y束后,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體檢。
5、研究確定。公示和體檢結束后,根據考生個人志愿、專業(yè)特長以及農村的實際需求,按照回原籍任職優(yōu)先的原則,進行合理分配,新選聘的大學生村官暫不往社區(qū)安排。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的聘任和待遇等按照晉辦發(fā)〔2006〕14號和晉組通字〔2007〕38號、晉組發(fā)〔2008〕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工資福利待遇的財政補貼按照省委組織部和省財政廳聯合下發(fā)的《關于印發(fā)高校畢業(yè)生村干部工資福利等待遇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晉財預〔2008〕31號)規(guī)定執(zhí)行。
6、培訓和管理。選聘人員確定后,對新選聘大學生村官進行崗前集中培訓后統(tǒng)一上崗。